今早有市民王先生给我们打电话说,早上在崂山沙子口小河东村附近的一条马路上,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被车撞到了,当时司机拨打了120,老人被送到了市立医院东院。
上午九点半,记者赶到东部市立医院骨科,医生已经给受伤的老人作完包扎和清创,老人面部有创伤,左小腿骨折还需要手术。现场,记者还见到了撞到老人的司机芦先生。
芦先生说,事发时间是早上6点半左右,当时自己正开车经过小河东村路口,路口没有信号灯,发现老人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出事后也懵了,第一时间报警,并将老人送到医院,可老人全身上下只有58块钱和半个火烧,既没有身份信息,也没有家人的联系方式,可把他急坏了。
手术之前必须要有家属的签字,芦先生从老人含糊不清的话中隐约听出来,老人姓唐,女儿姓汪,应该就住在小河东村附近。车祸到底怎么发生的,记者联系到了当时的一位目击者王先生。
看过老人的照片,这位店员说,她曾经见过老人在附近的一个小区溜达,还热心的带记者找了过去。
记者和店员在小区好几个单元楼上楼下问了好几圈,大伙都说没见过这位老人,就在我们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一位卖海鲜的大姐出面了,老人女儿家在哪,俺知道。
开门的这位正是老人的女儿,她说母亲之前一直在外地由姐姐照顾,最近一个月才来青岛跟着他们夫妻俩生活,母亲平时很独立,生活也能自理,上午出门没回来,家人也没多想,直到中午还不见人,这才有点担心。得知母亲出了车祸,女儿赶紧收拾东西,跟着记者往医院赶。
女儿女婿见到病床上的老人,既担心又心疼,赶紧签字让手术尽快进行,司机芦先生也表示会积极配合老人治疗。根据交通道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目前,事故原因崂山交警还在调查中。
像这样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或者是人行横道,更得小心慢行,不过好在司机的态度和处理方式,还是比较让人欣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