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未谈拢 门头房前被建围挡  16-07-02     视频长度: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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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李哥庄镇的张绍荣在当地的石拉子村有栋三层小楼,他把这栋楼的一层作为店铺租了出去。不过,6月25号下午,突然来了一群人,给门头房建起了围挡。

这是6月25号下午张绍荣用手机拍摄的一段视频,当时这帮小伙子竖起了一排围挡,并且还和这里的租户产生了争执。6月27号上午,记者来到了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的石拉子村,只见张绍荣的这栋小楼已经被围挡了一大半,围挡的铁皮足足有3米多高。

张绍荣告诉记者,最近有一家开发商要在这里搞建设,他这栋小楼需要拆迁。之前,村委和开发商不止一次找过他,但始终没有协调好补偿费用。

由于双方始终没有谈拢,6月25号下午,开发商就找了一群小伙子前来建起了围挡,而且还在旁边建了一个板房,专门派人看护。正在记者采访时,一名开发商的负责人走了过来。

张绍荣说,这块地是他1996年从石拉子村委买来的,他手里还留有这份合同。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石拉子村委,但这里始终没有人,记者又找到了李哥庄镇政府,工作人员也未能联系上石拉子村委相关人员。那么,按照张绍荣所说的,在双方没有谈拢的情况下,开发商有没有权利建围挡或者进行拆除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

山东亚和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胜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征收的补偿协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协议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征收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经合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或者威胁,或者采取停水停电,限制通行等非法方法,迫使被征收人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