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行道绿带技术导则》近日发布实施,对城市绿带建设提出指导,进一步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提升绿化生态水平。
《导则》指出,人行道大于3.5米时,绿带应由行道树与绿篱共同组成。绿带与人行道间应采用平面界石,方便雨水快速流入;新改建人行道绿化带应下沉20厘米,道路低点处应设置透水路缘石、溢流口及过滤井,有效收集车行道和人行道雨水。植物选择以龙柏、冬青、红叶石楠等常绿、落叶植物为主。
今年,我市将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海绵型道路、绿地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实现75%雨水就地消纳利用,有效解决雨污水混流、城市洪涝灾害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