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关于反对“为官不为”支持担当作为激励干事创业的意见》提出,支持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为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踏踏实实、明明白白、放心大胆地干事。总的概括为“三个区分”“三个支持”和“四项容失机制”。
“三个区分”包括: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区别对待,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个支持”是指支持勇于改革、支持先行先试、支持敢于担当。
“四项容失机制”包括:
建立改革容失机制。对主动创新、积极破解改革发展难题过程中,虽未达到预期效果,造成一定损失或负面影响,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上级有关精神决策、实施,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保和质量安全事故,没有造成恶劣影响、重大损失,没有触碰党纪政纪底线的,应宽容其失误、失当、失败,按程序甄别、审核后,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建立初错帮纠机制。对在探索性改革创新或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错误,帮助查找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教训,督促改进,按程序甄别、审核后,给予改正、纠错的机会,不片面求全责备。
建立尽职容失机制。在履行各项管理、监督、服务等职责中,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工作中虽然存有失误或造成损失,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尽职尽责、未谋取私利的,按程序甄别、审核后,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建立让度容失机制。对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破解发展难题等工作中,打破常规作出决策、制定规定及相关措施,实现政策、规定的合理让度,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按程序甄别、审核后,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意见》同时指出,要严格容失程序,包括:严格甄别区分、严格风险研判、严格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