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城市蓝线管理规定  16-05-18     视频长度: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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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近日发布城市蓝线相关管理规定,擅自填埋城市蓝线内水域等五类行为被明确禁止。

城市蓝线是城市规划区内需要保护的城市水域边界控制线,包括河道、水库、湖泊、湿地、水渠等。《规定》指出,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进行违反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建设,水域填埋、占用,影响水系安全的沙石、土方挖取、爆破等五大类活动。城市蓝线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