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近日发布城市蓝线相关管理规定,擅自填埋城市蓝线内水域等五类行为被明确禁止。
城市蓝线是城市规划区内需要保护的城市水域边界控制线,包括河道、水库、湖泊、湿地、水渠等。《规定》指出,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进行违反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建设,水域填埋、占用,影响水系安全的沙石、土方挖取、爆破等五大类活动。城市蓝线一经确定,未经批准不得变更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