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救人溺亡未获见义勇为称号 官方:事迹不突出  16-05-16     视频长度: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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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民江志根,也在等,苦苦等了16年。等什么呢?等着给死去的儿子,争取一个见义勇为的称号。江志根是镇江句容的农民,年近六旬的他告诉记者,2000年的时候,他12岁的儿子为了救人,溺亡在了水塘中。在这之后,自己一直有个心愿,就是为儿子拿到“见义勇为”的荣誉证书,要让大家知道儿子的英勇事迹。可抚恤金拿了,救助金也领了,唯独不见“见义勇为”荣誉证书。

一张简简单单的荣誉证书,为什么这么难要到呢?官方给出的解释是,江志根的儿子江伟华当时属于未成年人,因为少年儿童思维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如果监护不到位,容易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对江伟华是否是见义勇为存在争议,觉得不宜提倡。另外,根据相关规定,认定见义勇为有多个条件,要事迹突出,但江伟华的事迹并不突出。对于这个解释,江志根无法理解,儿子为了救人,连命都没有了,怎么还不突出?难不成只有等到长大了、老了才能做好事?

13号下午,镇江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法庭上,江志根提出了两个诉求,一是要当地官方承认儿子见义勇为的行为,二是为儿子的事迹颁发荣誉证书和表彰决定。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辩论意见与陈述后,法庭表示合议庭将在庭后进行评议,案件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