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以实现残疾人同步宜居幸福为目标,在政策上倾斜,工作上创新,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投入9.5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
残疾人社会保障网络更加完善。经过连续5次调整,目前,城乡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救助最高达到每人每月355元,累计发放6万多人次;在全国率先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累计为3.6万多名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6480万元;建立了困难重度残疾人就业生活补贴制度,累计5.4万多人次受益;城乡残疾人机构安养补贴每人每年分别达到1.8万元和1.56万元。
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全市财力重点保障项目,已认定102处覆盖全域的残疾人专业康复服务机构,康复服务残疾人近16万人;通过实施提标扩面,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由0-6岁逐步扩大到0-15岁,救助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3000元;对符合电子耳蜗植入手术的聋儿进行救助,贫困家庭每例救助20万元,其他家庭每例救助12万元。
通过采取资金补贴、辅助就业、技能培训、岗位开发等措施,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成立辅助性就业机构近20家,残疾人新增就业77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