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案件。市纪委对5起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胶州市李哥庄镇党委原书记王勇违规以其亲属名义先后投资入股多家公司,并实际持有股权。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门诊与慢性病管理处副调研员王朝霞违规出资入股亲属所办化工公司,并多次增资持股。
即墨市商务局主任科员徐昌礼违规兼任某物业管理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站卫生监督员,并领取工资薪酬。
平度市畜牧局原副主任科员吕玉全违规出资与他人联合成立果蔬专业合作社,并任理事长、法人代表。
莱西市发展改革局固定资产投资科原科长臧文波在组织委派担任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违规投资入股该公司并分红。
通报指出,党和国家对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性活动历来有明确规定,上述典型案例,都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谋取经济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和纠正。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住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