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贯彻国务院青岛总规批复实施意见  16-04-18     视频长度: 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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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实施意见》,将以现代化、国际化、特色化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各类空间资源,构筑“一轴、三城、三带、多组团”的城镇空间布局。

《实施意见》指出,我市将积极建立科学完善的城乡规划成果体系,2017年底实现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为建设与管理提供法定依据。制定与国际接轨的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标准体系,形成符合青岛实际、具有国际水平的“青岛标准”;推进城市对标、达标建设,提升城市国际化能级,建设面向东北亚、具有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构建完善1个中心城市、10个次中心城市、35个小城镇的市域城镇体系;全力支持平度市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我市将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做优做美东岸城区、做高做新北岸城区、做大做强西岸城区,构建“三城联动、组团布局”的海湾集合型中心城市;深化实施“海洋+”、“互联网+”计划,打造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和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聚力发展西海岸国家新区、中国蓝谷核心区、胶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合理控制新区规模,实现产城一体、职住平衡,进一步发挥新区海洋经济、临空经济及科技创新引擎和模式示范引领作用。

在环境、风貌特色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保护好胶州湾、大沽河生态中轴、城市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开展海岸线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工作;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推进历史城区的有机更新,突出建筑文化特色,加强历史名村和传统特色村落保护。

同时,我市还将建设海绵城市,鼓励发展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建立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出租车、旅游公交、海上公交、公共自行车为一体的公共交通体系。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内全覆盖,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40%以上。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预计到2020年,全市人口规模将控制在1200万人以内;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控制在6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60平方公里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