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畅通举报渠道 方便群众监督  16-04-15     视频长度: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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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和主要渠道,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方便群众监督,更好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范围包括:

一、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有: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三、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职务行为的信访事项;

四、其他应由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的信访事项。如: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患纠纷等问题,以及与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等。

四种举报方式分别为:来信举报、打电话举报、来访举报、网站举报。各区市纪委、高新区纪工委受理信访举报主要渠道的详细信息请关注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