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度上半年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申报工作日前启动,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博士后人员出站工作单位及博士后人员,可在4月22号前申请建站资助、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科研资助、博士后人员住房补贴等扶持奖励资金。
2015年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相应工作后可申领30万元建站资助;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领每月每人2500元的生活补贴;2012年11月5号以后正常出站,留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工作,且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人员,实际留青工作满六个月后,可申领为期两年共10万元的安家补贴。
资助项目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