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上九点,在福建漳州市漳浦县一名女子与一名小区保安发生争执,继而脱下高跟鞋殴打保安。当晚女子被警方带走,令人没想到的是,这名女子居然也是一名警察。
可能是双方有什么误会,才导致都不太冷静,但是无论如何,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还是应该以身作则,运用法律来解决矛盾。作为保安,也应该以服务业主为本,而不是将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