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着严格的程序和要求。不过为了提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办理,从2014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工作,岛城就是试点城市之一,那么现在,刑事速裁程序在我市施行的怎么样呢?
2015年12月24号下午5点多,被告人李某某在309国道平度路段开车行驶时,被设点交警拦下,经检查当时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220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将其刑拘。今天上午,平度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因为李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自愿认罪,在征得其同意后,法院启动了刑事速裁程序,在庭审环节,不再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已经签字确认的证据,庭审环节也不再展示,整个过程仅仅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自我陈述后,直接当庭宣判。
记者注意到,采用刑事速裁程序后,李某某案整个庭审过程仅仅持续了5分钟。今天上午,平度市人民法院还对十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审理,从开庭到判决,用时一个小时。据了解,目前岛城各区市基层法院,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庭审阶段,基本上都会启用刑事速裁程序。
2015年岛城基层法院共有1974件刑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结,使得岛城基层法院的判案周期从过去两个月,缩短到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