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布《关于调整购房落户条件的通告》,放宽了在西海岸新区购房的申请落户的条件。
按照《通告》,在青岛市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外来人员,在西海岸新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含贷款购房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在购房地申请落户。
记者了解到,该《通告》发布至今以来,公安部门共收到900多份在西海岸新区的落户申请,其中有210多份已通过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