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和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将适度放宽,进一步满足职工使用公积金购房租房需求。
贷款方面,将公积金二次贷款由结清5年方可再次申请,调整为结清2年即可申请。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的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二手住房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的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30万元。二次贷款单笔贷款额度确定由缴存余额15倍调整为10倍。将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和60%,统一调整至30%。
调整后,职工连续足额缴存3个月住房公积金,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职工,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