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到2020年,将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教育公平政策体系。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和参加考试制度,凡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实施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升入重点高校比例。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2017年将取消“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