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职工购买经适房首付款可用公积金  16-03-06     视频长度: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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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本月开始,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的职工,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应付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