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城市管理局和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下发通告,禁止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等建成区沿海水域近海岸边使用网具从事各类捕捞活动;严禁在各区占用道路或公共场所经营收售各种海鲜鱼类,加强沿海水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沿海一线区域市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