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6-02-18     视频长度: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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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今天,市纪委通报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五起典型问题是:

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永清路派出所主任科员王京福公车私用。

黄岛区大场镇董家村违规将土地承包费作为村招待费用列支等问题。

胶州市铺集镇巩家庄管区原书记赵桂平违规收受财物。

平度市新河镇大庄子村违规组织公款吃喝。

莱西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副主任曲永谦公车私用。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抓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问责追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