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是一种常见交通工具,尤其在市郊地区。可这电动车到底算不算机动车呢?今年11月28号,黄岛男子苑某酒后驾驶电动三轮和其它车辆发生刮擦,结果,苑某的电动三轮鉴定是机动车,苑某也被警方认定为醉驾。
11月28号下午,黄岛交警接到报警称,在204国道朱家小庄村口,一辆电动车和一辆本田轿车发生刮擦。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电动三轮驾驶员苑某一身的酒气。
驾驶员苑某不但没有驾驶证,而且很自信的告诉交警他没有醉驾,因为自己开的是辆电动车。
据了解,苑某在2012年因为醉酒驾车,驾照已被吊销。为了出行方便,他专门购买了这辆金彭牌电动三轮车,而且一直没有给车挂牌。
记者发现,在黄岛区电动车随处可见,但大多都没有挂牌。一些销售商销售时也宣称,这些车都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挂牌。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鉴定电动车是否属于非机动车。不能仅以电瓶做动力为标准,应以《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标准》来衡量。
据统计在黄岛区,没有挂牌的电动三轮超过6000辆,不少电动车还做起了营运,管理起来难度非常大。交警部门希望广大乘客从自身的安全着想,尽量不要乘坐这种没牌的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