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春节来临,市纪委今天印发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全市过一个风清气正、崇廉节俭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让广大党员干部知规知纪知责。要充分运用典型问题案例,加大教育警示力度,增强教育效果。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针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采取明察暗访、交互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大检查频率,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加强对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加大直查快办力度。
《通知》强调,要清醒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扭住不放,一寸不让。要严格执纪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既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又要严肃追究责任领导的责任,并对查处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察局设立“四风”问题专项举报电话0532-12388,青岛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和“廉洁青岛”手机客户端开设“四风”问题网络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