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媒体报道的我市部分山区违法捕捉、部分市场违法出售野生鸟类问题以及城阳区2家企业违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依纪依规追究了相关单位和25名责任人的责任。
2015年11月份,中央电视台、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相继报道了我市部分山区违法捕捉、部分市场违法出售野生鸟类问题,并指出部分政府管理部门对待群众举报不认真、处置问题不及时及相互推诿不负责任等问题。经认真调查并依照规定程序,对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浮山管理处、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阜新路街道办事处、市北区城市管理局、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等单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对部分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约谈,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2015年11月份,青岛电视台相继报道了城阳区惜福镇街道西葛石子厂和城阳街道东旺疃砖厂违法生产污染环境问题,并指出部分政府部门执法不到位、相互推诿及对待群众举报消极应付等问题。经过认真调查并依照规定程序,对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城阳大队、城阳区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及城管中队、城阳街道办事处及市政环保办公室、惜福镇街道办事处及市场监管所等单位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对部分责任人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明责知责,履责尽责,督责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庸政懒政怠政滥政行为。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勤勉敬业、尽心尽力,敢于担当、有能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