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远亲办事起纠纷 亲戚反目对簿公堂  15-12-24     视频长度: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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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免不了要请亲戚朋友帮忙办事,事成之后给对方一些报酬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不过李沧区的刘某某却因为委托亲戚办事,却办出了长达两年多的纠纷,最后亲戚反目,对簿公堂。今天上午,这起新类型的案件在李沧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上午9点半,庭审正式开始,审判长简单陈述了案件的基本情况。2013年,原告刘某某想让在淄博的大姐放弃遗产继承权,就委托被告也就是远亲王某前去淄博做思想工作。

刘某某表示,5000元钱是他让王某转交给大姐作为补偿款,但后来刘某某的大姐放弃了继承权,却没有收到这笔补偿款。

刘某某认为王某并没有帮上忙,还黑了他5000元钱,涉嫌诈骗。而王某坚持认为这笔钱不是补偿款,而且是在办案过程中的消费,随后刘某某向派出所报案。

为了证明王某是诈骗行为,刘某某这两年来往返于上海、淄博等地寻找人证物证。今年9月,他向李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先前骗走的5000元,以及后续调查取证产生的交通费等共计7900元。

今天的庭审中,审判长认为原告刘某某之前提供的票据等都是连号,难以判断这些费用是否和本案有关,建议双方商定一个赔偿数额。

因为数额差距太大,双方的辩论一直持续到中午11点半。最终,审判长告知原告七日内向法庭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据,说明需要证明的事项,之后宣布休庭。审判长认为,本案的焦点就是这5000元的用途,原告的直接证据只有一个“今收到去淄博费用人民币5000元”的收据,用途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