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单拍砖:用家人社保卡买药,做错了吗?  15-12-23     视频长度: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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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有社保卡吧,假如说某一天,我感冒了,我妈妈拿着她的卡给我买了盒消炎药,我吃了这个药可能就是犯罪了。真的吗?来看今天的热点关注。

最近这几天,浙江绍兴的一起社保诈骗案,引起了舆论的关注,案情很简单,患有高血压的邹某,让女儿用丈夫的社保卡给自己买药,合计报销一万一千多块钱,结果母女俩双双获刑。社保卡不是可以买药的吗?买药为什么就判刑了呢?很多人觉得,这母女俩太冤枉了,虽然是以丈夫的名义给自己买药,但毕竟其情可悯,一家人嘛,怎么直接入刑了;不过从制度上来讲,谁参保谁受益,“一人参保、全家受益”这就不对了,何况你这数额也不小啊,应该付出代价!

刚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是震惊的,谁都有社保卡,家庭成员人手一张,一旦有个头疼脑热的,可以去医院或者药店刷卡买药,卡是不是本人的无所谓,能刷上就行,我从来没意识到刷别人的卡,性质会这么严重。我想很多人也都没有这个概念,在这里就要说明白了,事实上,刚才提到的行为,确实是一种骗保行为,换句话说,只要你用别人的卡给自己买药,都是政策所不允许的。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出台了司法解释,将骗保行为、统一以诈骗罪论处,所以从法治的角度,绍兴法院的判断无可厚非,就算这位母亲是给自己治病,但刷丈夫的社保卡,用的不是自己的钱,严格意义上讲,属于“转借套现”,这是违规的。

显然,这又是一起普法的案子。普法是普法,但大家心里还是不踏实,第一,用家人的社保卡买药,本身不是稀罕事,太日常了,这么做的人多了去了,如果都是在骗保的话,社保部门为什么不管,管的标准是什么?套现金额的大小吗?第二,不光是药,连花生油、矿泉水、纸巾什么的,都能在药店里刷社保卡买到,这种套现行为理应被严厉禁止,可为什么药店没有受处罚,反而是刷社保卡的人被判刑呢,这公平吗?按照我们国家的医保制度,参保者是需要自己交钱的,也就是说,社保卡里的钱,本身就是我自己的,而保险的意义,就在于“共济”,我的家人凭什么不能沾我自己的光呢?

对于沾光的问题,有专家爱给解释了,社会保险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谁参保、谁受益”,你的家人确实需要社保卡里的钱,但他们并不是参保人。拿绍兴母女入狱的事儿来说,丈夫社保里的钱,相对于不交保险的妻子来说,也是“别人的钱”,用别人的钱,当然有问题。丈夫的个人账户用光了,社保统筹基金会来补位,表面上看,你用的是自家人的钱,但其实会影响到其他参保人的利益。

说了这么半天,家人的医保卡,到底能不能用?我们先来看一个数据,2013年,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资金达到3323亿元,这些钱如果拿出来,每年能缓解多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关键就是拿不出来,谁参保谁受益啊,我参保我没病,用不上,这钱就留在账户里,眼睁睁地看着它贬值。我想提出来用,用不了,多鲜活的例子,用在老婆身上都是违法的。

说到底,这还是制度设计的问题,这个案子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契机,与其让社保基金在银行里躺着,不如让钱转起来啊,先从家庭下手,建立家庭账户,个人账户累积到一定金额,配偶、子女、父母都可以受益,钱用到地方才是钱,不然钱就是一串数字啊,保险保险,不保还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