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年市办实事进展情况总体顺利,截至11月底,棚户区改造、加强城乡环境治理、规模化供水等24项工作已经完成。
前十一个月,全市新增城乡就业37.6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2.1万人,孵化器投入运营面积532万平方米,新增投入运营面积171万平方米;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6032人,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15322人。
保障性住房已开工40个项目,房源10218套,棚户区改造已启动征收15747户,农村危房已开工改造3500户。
市人民医院、市立医院东院二期等项目顺利推进;原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整合为全市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执行统一的医保待遇项目和目录范围。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统筹标准由40元提高到50元,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比例由40%提高到48%。
路网建设实现新进展,新疆路高架、福州路打通工程实现主线通车;13处道路微改项目基本完成,357处新建交通信号设施已全部完工;累计开辟调整46条公交线路,完成30处拥堵节点公交站点迁改,增设40公里公交专用道。
新增集中供热面积工程已开工560万平方米,完成1055处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安装,完成3000处商超型便民服务站建设。
累计新建小型垃圾转运处理设施21处,新增环卫车辆242台;青岛碱业、青岛恒源热电等单位的42台燃煤锅炉已完成减排治理。
全市完成食品安全检测69599批次,12处农贸市场建成营业,27处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已全部开工。
增聘教师3679人;开工建设120所幼儿园,其中完工108所。212所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全部开工建设。
各区市积极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建设,已有27处投入使用。
自4月1号起,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强化精准扶贫,启动开发贫困村200个。
提高托养服务补贴标准,建立托养服务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和考核奖补制度,并将符合条件的一、二级视力残疾人纳入托养服务范围,已托养困难家庭残疾人101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