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市将实施新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  15-12-06     视频长度: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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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新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将于明年年初正式实施。

新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了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取消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大病医疗救助起付线,将城乡低保家庭中80岁以上(含80岁)的老年人纳入特殊人员救助范围,在大病医疗救助后,再享受第二次医疗救助;将低保家庭成员的长期医疗护理费用、因病致贫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在青务工人员和在青就读的大学生均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同时,完善医疗“紧急特殊救助”程序,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因医疗费用支付过大无力继续治疗、情况特殊紧急的,实施救助前置,通过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和临时救助备用金,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救助后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