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无法偿还巨额债务,被执行人翁某名下位于宁德路26号的一套房产被法院抵给了申请执行人陈某,可是在办理了过户手续后,陈某却发现,房子竟然还住着一户人,而且这户人家是坚决不搬走。市南法院经过与当事人数次协商未果,今天上午对此处房产进行了强迁。
上午9点钟,市南法院执行一庭的执法人员准时来到位于宁德路26号的旺海花园小区9号楼2单元202户,由于这套房屋目前的居住者于某并不在家,并且是拒绝了法院方面开门的要求,执法人员只好找来专业开锁人员破门而入。
这套房子原来的主人是被执行人翁某,2014年翁某和申请执行人陈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翁某偿还欠款两百余万元,进行执行程序后,法院将翁某的这套房产进行了拍卖。
在要求腾房过程中,案外人于某拿出了一份和翁某签订的租房合同,后经法院鉴定,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中午十一点左右,于某的物品被清理登记完毕,执法人员在大门贴上了封条,据了解,房屋内的一些家具将暂时被安置到法院指定的储藏室里面,直到执法人员离开现场时,被执行人翁某及案外人员于某均未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