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10个账户建“老鼠仓” 两年多获利近1700万  15-11-05     视频长度: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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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是股市里的一个专业术语,指的是一些机构或基金经理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内幕消息,在股票拉升前买入股票获利,这种行为令广大投资者非常痛恨。今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老鼠仓”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原基金经理历某某因建“老鼠仓”非法巨额获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上午十点半,这起建“老鼠仓”非法获利案在即墨普东刑事审判法庭进行了一审宣判。站在被告席上的历某某,曾经是北京一位年薪百万的基金经理,拥有基金购买股票品种的决定权。在2011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历某某从亲戚、朋友和一些客户手中筹集了巨额资金,在全国各地开了10个股票交易账户,用于“老鼠仓”交易。

在两年多时间里,历某某通过建“老鼠仓”趋同交易金额达到9亿1470多万元,非法获利近1700万元。2014年初,由于历某某操作“老鼠仓”频繁,已经引起相关部门注意,迫于压力,历某某于2014年1月13号主动向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自首,由于历某某有三个重要账户是在青岛某证券交易所开通的,所以这起案件最终在青岛进行审理。

案发后,涉案赃款1079万余元被依法冻结,历某某亲属又主动退还赃款325万元,最终,历某某被判处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00万元。对于这个结果,历某某表示不服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