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先生最近让自己的户口难住了,为了落户口,妻子专门把工作调动到了青岛,他几年前甚至也专门买了套房子,可没想到,户口却依然飘着扎不下根。
最近这段时间,隋先生让自己的户口给愁住了。三年前,隋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杭州路上的二手房,因为夫妻俩都不是青岛本地人,当时,买房的主要目的就是落户。
因为当年还不符合落户条件,买完房之后,他们就暂时将此事搁置。今年下半年,隋先生的妻子由于工作调动的原因,终于有机会落户了,经过层层盖章审核,马上进行到最后一步,可是,当隋先生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到派出所准备办理,竟然被告知,房子里已经有户口了。
隋先生拿出当年和房东签的购房合同,上面明确写明“甲方保证此房无户口”,房主还在这上面按了手印,这白纸黑字的规定怎么就说变就变呢。记者联系了当初卖房的张女士。
张女士告诉记者,这个房子是她的母亲在住,之前也只有母亲的户口在,2012年买房时,她已将母亲的户口迁出。至于,为什么还会有上上任房主的户口,她也不清楚。
张女士说的到底是不是实情,记者和隋先生又来到当时买房的房屋中介。在中介工作人员的印象中,当初,房主很明确的说这个房子没有户口,所以她才在这个合同上标明,而且房主也是摁了手印,他们并没有去派出所落实。看来,事情还得去问问民警,今天,记者找到了平安路派出所。
经查阅,杭州路59号1号楼6单元404户登记人姓王,有一个联系电话,但是已经停机。民警说,对于这种情况,他们可以出具一份证明,让隋先生和妻子落在这个房子的副户上,在法律上不会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