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从今年10月1号起,市医保局将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次6元提高为每人次10元。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给予支付,个人自付10%。今后每年全市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村卫生室的资金将达到6000多万元,较原先多支付2500万元。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提高后,每名乡村医生每年会多增加数千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