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五项行动” 推动政法工作率先走在前列  15-09-27     视频长度: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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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关于实施“五项行动” 推动青岛政法工作率先走在前列的意见》,力争用2-3年时间,实现我市政法各项工作率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实施全面优化发展环境行动,建立更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健全经济犯罪打击防范机制和社会风险预警机制、涉企涉农专项工作机制。

实施全面优化平安环境行动,在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方面率先走在全国前列。2016年基本布局形成地面、地下、空中、海域、网络“五位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2017年基本完成治安防控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平安青岛建设“升级版”。

实施全面优化法治环境行动,在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方面率先走在全国前列。靠法治理念促改革,统筹推进涉及司法体制、社会治理领域的改革事项,2016年底完成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刑事速裁程序3个国家司法改革试点项目;2016年底前推出一批管根本、管长远的改革措施。

实施全面优化网络环境行动,力争用三年时间打造完成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网络互联、业务覆盖、数据集中、资源共享的执法司法信息化办案平台。

实施全面优化警营生态环境行动,打造政治过硬和作风过硬的政法队伍。深入开展“庸懒散慢拖瞒”作风效能专项治理活动,持之以恒纠正解决“四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