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按照市纪委要求,城阳区纪委责成流亭街道纪工委查处了港东社区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及该办事处10名党员干部违规接受其购物卡的问题。
经查,2014年中秋节期间,城阳区流亭街道港东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王淑英安排会计动用社区集体资金购买5000元购物卡,并由“两委”成员分别赠送给流亭街道办事处非公党办主任王志宏、组织科副科长罗宝春、税收代征处主任刘宗德、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办主任刘佳民、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李健、政协联络办主任方崇明、综治办主任张林法、环卫中心副主任邴吉顺、食安办主任李大红和原水利站站长王专训等10人每人面值500元的购物卡一张,10人均予以接受。
2015年9月15日,流亭街道纪工委对上述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9月22日,流亭街道党工委给予港东社区党支部书记王淑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上述违规接受购物卡的10名党员干部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予以收缴。城阳区纪委对流亭街道党工委和纪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对流亭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哲广、纪工委书记李敦昌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二人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观念,任何时候都不能含糊。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咬定青山不放松、驰而不息纠“四风”,决不允许“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