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号上午9点44分,赵女士乘坐即青快客回青,把一部苹果手机落在了车座上,监控显示,手机是被一位女士捡到了。
随后,赵女士把在车上录下的监控视频上传到了朋友圈,希望能找到一些线索,要回手机。(男)视频发出之后,捡手机的女子果然很快联系了赵女士,但却不是为了归还手机。
女子说,说赵女士把视频上传网络,让自己声誉受损,于是向赵女士索要赔偿。
那么对于这件事您是怎么看的?赵女士把视频发上网合适吗?对于捡到手机的女子的做法,您又怎么看呢?
欢迎编辑短信210+留言内容,移动、联通、电信用户统一发送到106285322,也可以登陆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今日》微信公共账号或新浪《今日》官方微博,参与今天的微调查。也欢迎您扫描我们屏幕左下方的二维码,关注《今日》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