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杀出程咬金!燃气施工遇阻挠  15-09-12     视频长度: 0:12:0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生活在线 正文
  

住在平度市高平路75号的一百多户居民,多年来一直盼望着能通上天然气,终于管道通到家门口了,可谁知两年过去了,这天然气就是用不上,卡在哪了呢?

说起天然气的事,居民们很上火。燃气管道明明已经通到了家门口,可就是中看不中用。平度市高平路75号,原平度市供销社家属楼,里面住的很多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多年来,大伙儿最大的心愿,就是早日通上天然气,不用再扛着液化气罐来回爬楼。终于,两年前,燃气管道通到了小区附近。燃气主管道,就在距离小区一百米开外的高平路上,正常施工只需要几天时间,就可以入户。可谁也没想到,就是这最后的一百米,竟然搁置了两年多。

原来,跟小区一墙之隔的是东马家沟村,燃气管道要从高平路上通进小区,必须经过村里的这条小路。到底是不是村里刻意阻挠,施工停止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记者来到燃气公司了解情况。马经理说,这项工程本来很简单,只需要几天时间,可没想到,一动工就遭到了东马家沟村的暴力阻扰,村民提出的要求他们很难接受。对于东马家沟村提出的7万块钱,燃气公司一口拒绝,他们觉得这是一种不良风气,坚决不能纵容。

看到这儿,可能您会觉得,这事村里做的不对,简直是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就算路是村里的,村民也不能借着施工的机会赚钱,而且赚不到就不顾他人利益阻挠施工,可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发现事情还很复杂,先听听村里怎么说。

村书记承认,阻挠施工的,确实是东马家沟村民,总共有14户,他们和小区只有一墙之隔。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是有历史原因的。

村书记告诉记者,这条小路原本就属于村里,小区建成后,这条路成了居民出行的唯一通道。二十年前,双方共同出资,将这条小路翻修。如今路面早已年久失修,四年前,马家沟村决定重新修路,他们找到小区物业,希望双方能够再次共同出资。虽然不知道小区不出钱的原因是什么,但这个结果让东马家沟村很郁闷,路是两家走,钱却得自己出,村民不能接受。恰巧就在此时,小区里要安暖气,管道必须经过这条小路,于是,村里对施工单位提出了一个要求。

村书记说,当初铺设暖气管道时,他们跟施工单位要了五万块钱补偿款,大部分用于修路,可这笔钱并不够。刚好同一年,小区又准备通天燃气,管道同样要经过这条路,于是马家沟村又向燃气公司,索要五万块钱补偿款。安装管道还得交修路钱,燃气公司无法接受。可村里认为,村民的要求合情合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款。

也就是说,燃气公司施工之前,应该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并与村委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支付补偿款。那么,这些工作燃气公司做了吗?

没有先跟村里协商,也没有取得规划局同意,燃气公司就开始了施工,他们没有想到,这么一个小工程竟然会遇到这么大的阻力,如今已是骑虎难下。事情发生后,多个政府部门参与协调,可两年来却收效甚微。由于补偿数额没有谈拢,施工只能一再搁置。李园街道办工作人员说,类似的情况他们遇到不少,跟村里协调时难度非常大。其实施工工程的补偿标准,国家是有规定的,可相对于村民的期望值来说,国家标准要低的多。国家虽然有补偿标准,却没有强制规定村庄必须配合施工。这就导致很多情况下,无法按标准进行赔偿。对此,有学者指出,这种社会现象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阶段。

社会学家认为,燃气管道施工遇阻,主要体现在马家沟村村民在国家法规和现实利益层面上的心理落差,要解决这个问题,基层政府的协调方式非常重要。最后在记者的协调下,东马家沟村委和小区居民代表终于坐到了一起,把话摊开了说。小区居民同意和马家沟村一起出资修路,但条件是,先让燃气管道通进小区,然后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对修路的费用进行评估。东马家沟村委同意,不把修路和铺设管道两件事分开解决。他们愿意跟燃气公司,重新商量补偿数额。燃气公司也表示同意。我们希望这场持续了两年之久的拉锯战,能够尽快结束,也希望东马家沟村遇到的情况,能够给其他地方和相关企业单位提供一点经验。有的事,必须做到前头,不能想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