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成“马路杀手” 滥用隐患重重  15-09-05     视频长度: 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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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开车的朋友都有同感,夜间行车,最怕遇到违规开远光灯的。近日,广东中山一位司机,就因为对面车辆违规使用远光灯,导致他眼睛瞬间致盲,结果车撞上了路中间的护栏。究竟滥用远光灯的危害究竟有多大呢?下面就来看看:

8月28日晚,广东中山三乡镇金涌大道与金谷大道交叉路口,一辆小轿车失控碰撞路中隔离护栏,造成小轿车左前方车头损毁。司机回忆,事故是由于对面车道车辆违规使用远光灯,造成车头玻璃反光,眼睛瞬间致盲看不清路所致,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远光灯与近光灯相比,光线平行射出,集中且亮度较大,可以照到更高更远的物体,而违规使用远光灯,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增加危险事故的发生几率。实验表明,当行人距离20米以上,在强光下无法被司机观察得到,到司机能明显看到行人的时候,两者之间的距离已经在10米以内,这时车能不能及时刹住都成问题。 

有不少司机表示,日常生活中也常遇到对方使用远光灯的情况。

而当后车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并线或转弯时,难以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

大雾天气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话会更加危险,因为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反射,不仅不会让你看得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交警部门提醒,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离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照明较好的城区路段,驾驶人也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远光灯。如果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款200元,记1分。

您看,实实在在的例子就在眼前了,违规开远光灯真的十分危险,其实这个问题我们都关注过多次了,但这种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这里也建议相关部门,必须“下重拳”。就像抓醉驾一样,假如处罚能够再严厉一点,抓住违规开远光灯的扣更多的分数,甚至要求违规者去培训学习,可能这种情况就会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