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3号消息,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4个药品和4个保健食品擅自发布含有夸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做功效证明和承诺等问题的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违法广告所涉企业包括西安大唐制药集团、沈阳东新药业、山西省吕梁中药厂、广西南珠制药等八家公司。药品名称包括“醒脾开胃颗粒”、“固本延龄丸”等,上述保健食品广告均未依法取得广告批准文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