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继母”打死3岁女童获刑12年  15-09-01     视频长度: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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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中小学校都已经陆续开学了,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话题再次进入到了人们的视线当中。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就通报了多起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这其中家庭内部对孩子所实施的侵害案例尤其发人深省。我们先来了解一下。

其实,这一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家庭成员侵害儿童的案例并非个案。或许您还记得,在今年的上半年,一组男童被虐打的照片在网上热传,经过南京警方调查,施暴者是男童的养母。只因为没有完成养母布置的课外作业,遭到了抽打和脚踩。施暴的养母叫李征琴,一开始她被警方拘留,后来考虑到她的认罪态度端正以及被伤害养子的意愿,南京检察机关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我们再去看看这起事件。

看到这些案例,着实让人痛心已经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因为直到现在,相信在不少的家庭当中仍然奉行着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成器这样的规矩。甚至在有些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自己的附属品。老子打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观念当然要改,那么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武器到底好不好用?管不管用呢?从这次公布的这些案例,及其处理当中又释放出什么样的信号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听专家的分析。

2014年,广州市妇联发布了《广州市反家庭情况研究报告》,超过四成的被放者认为偶尔发生的暴力不属于家暴,超六成的人认为打孩子不是家暴。也就是说,半数以上的家长尚未把打孩子当成家庭暴力认真反思,这种情况不容小觑。现在,家长们应该意识到的是,孩子不是家庭的私有财产,也不该是父母泄愤的工具,孩子的基本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