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天津港“8
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积极介入事故调查。根据查明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副局长李志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处长冯刚,共11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据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8月14日以来,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