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受害男童及父母状告发帖人已获立案  15-08-16     视频长度: 0:0:37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今日 正文
  
滚动

8月12日,南京浦口养母“虐童案”的男童及其亲生父母,向江宁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最先发帖求助的南京网友,以名誉受损、隐私侵权为由,向该网友提出总计2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原告在起诉状中称,网友未经许可,将涉案男童肖像对外发布。

同时,男童是“养子”一事属于个人生活隐私,被告的发帖行为,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要求被告向男童及男童父母共计赔偿20万元。江宁法院已于前日正式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