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去年以来,针对假冒伪劣、高风险食品以及黑作坊、黑窝点等“四黑”“五小”场所,我市先后组织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取缔违规场所443家。在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组建食品犯罪侦查专业队伍,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804起,立案侦办刑事案件284起,对47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主要大型批发市场设立市场监管所,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设立驻场监管员,入市业户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同时,在144家大中型商场超市建立“物联网”管理系统,实现商超食品从生产、进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动态管控,全市食品流通环节抽检合格率提升到96%。
建立食品从业单位信用档案,实施“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将食品企业诚信评价与立项审批、贷款融资、经营准入、税务服务挂钩,对查处的不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公开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实行清退和行业禁入,做到“一次失信、处处受限”。截止目前,全市有31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480多家问题企业和场所被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