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见行动》我市出台科技创新实施细则助推“三创”行动  15-06-17     视频长度: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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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加快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近日,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风险补偿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和科技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助推“三创”行动,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风险补偿补贴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主要借鉴上海、苏州等地的成熟做法,通过设立普惠性的风险补偿补助资金,对金融机构融资风险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偿补贴,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投放,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进一步扩大了补助范围,有助于我市各类创新主体加快“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

科技保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导保险机构和银行合作,开展科技信贷贷款保证保险等科技保险业务,支持纳入“千帆计划”范围的企业融资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包括设立科技信贷贷款保证险风险补偿金池和科技保险业务绩效奖励。《科技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从科技保险定位、支持范围、职责分工、风险控制与补偿、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