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号新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市环保部门更新观念,强化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72人次,检查各类排污企业2464家次,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98起,立案处罚541万元。严格落实《胶州湾保护条例》,围绕环胶州湾保护工作重点,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对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情形,规定了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的严厉行政制裁措施,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