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有个大公海岸小区,提起来都知道。建成使用十多年了,可售楼处还在那儿,而且被充分利用着,这座超期服役的售楼处,它的存在合理吗?居民们充满了疑惑。
正在动工拆除的,就是大公海岸小区售楼处,提起它,小区居民意见不小。
售楼处是为新建小区服务的,可这里有点不一样,按说售楼处的服务时间是两年,可大公海岸开发商以开发二期为由,一直将期限延长,可一期居民都入住10几年了,也没见二期有啥动静。
几年前执法人员就要过来拆除,人家一直说自己有手续,可执法人员去规划部门一查,发现了问题。
超期服役三四年,售楼处后来干脆变了用途对外出租,既然是确定的违法建筑,必须坚决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