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气污染是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能源、建设、工业、交通等领域,实施“调结构、控燃煤、抑扬尘、治尾气”多种举措,加强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提升空气质量。
日前,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5台燃煤机组烟气脱硝改造工程通过了省环保厅验收投入使用,所有机组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由原来的每立方米400-500毫克降至100毫克以下,预计年均减排氮氧化物近3000吨。
我市不断加大燃煤污染治理力度,完善信息公开、生态补偿、科学发展考核、区域限批等约束性机制,开展火电热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试点,实施了100个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治理项目,淘汰燃煤锅炉50台。
医院在运营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蒸汽消毒和热能取暖,为了降低煤炭燃烧对大气的影响,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投资200多万元拆除了原有的燃煤锅炉,新建了两台燃气锅炉,实现二氧化硫零排放、氮氧化物超低排放。
今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四禁两补”系列政策:全市禁止销售燃用劣质燃煤、除特定区域外禁止新上传统燃煤项目、禁燃高污染燃料区域扩大到550平方公里、建成区禁行黄标车。对提前淘汰的国Ⅱ黄标车给予资金补助,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对达标的区域给予奖励,对污染反弹的征收罚金。
在进行燃煤锅炉治理的同时,今年我市还将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油气回收设施监管,完成一批工业有机废气、餐饮业油烟、汽修企业喷漆废气等治理项目,力争全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0%,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