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就“五一”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做出部署,严禁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市纪委强调,“五一”期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到机关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私车公养,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察局开通“四风”问题专项举报电话(0532-85911555),设立“四风”问题网络监督举报专区,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不同形式,对“四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和集中排查。
据了解,今年1至3月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起,处理4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