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成立 一审被判7年  15-04-17     视频长度: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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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高瑜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高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

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高瑜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据了解,高瑜今年71岁,曾是中国新闻社记者。2013年8月,某境外网站全文刊发了一份中国中央机密文件,并有多家网站转载,北京警方调查后锁定嫌犯高瑜,并与2014年4月24日将其抓获。警方称,经过审查,高瑜承认将上述文件提供给境外网站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