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3.21”纵火案一审宣判  15-03-19     视频长度: 0:0:18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青岛新闻 正文
  

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平度“3.21”纵火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月福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杜群山、李青被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刘长伟、李显光、柴培涛、崔连国等4人分别被判处6年到19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