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全覆盖  15-03-17     视频长度: 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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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社局等九部门联合出台《青岛市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管理办法》,把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适用范围扩大到农村地区,青岛成为全国首个对城乡参保人实现医疗护理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地区。

我市于2012年7月在全国率先实行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但仅针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不包括农村居民。根据新出台的《办法》,我市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全部纳入护理保险覆盖范围,覆盖人群达810多万人。

护理服务形式方面,除原有的医疗专护、护理院医疗护理和居家医疗护理外,此次增加了社区巡护这种新型的服务形式。

报销标准方面,我市护理保险政策不设立起付线,参保职工在专护、院护、家护、巡护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报销90%;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专护、院护、巡护报销80%;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巡护报销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