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夏(冬)令营活动。通知指出,夏(冬)令营要坚持公益性质,任何区市、学校不得借夏(冬)令营活动之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异地集体补课、参加商业性活动等;学生参加活动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硬性摊派指标;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夏(冬)令营活动,严禁乱收费、高收费;随团参与组织管理的教师费用不得转嫁到学生身上。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对未履行相关程序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