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市级财政将安排民生支出210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67.8%,加大就业、住房、交通、健康和老少残困等民生方面投入,重点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民生事业发展。
持续加大惠农投入力度。安排5亿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统筹资金5.1亿元,用于27处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投入2.4亿元,用于大沽河日常管护、堤防工程和拦河闸坝建设、沿岸村庄综合治理等;安排1亿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面源污染治理等;安排5亿元,支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大力改善教育条件。安排1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100所幼儿园、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等;安排6.7亿元,用于政府配置校车运营补贴、校舍维修、盲校建设、中小学食堂标准化建设等;统筹5.3亿元,用于青岛大学、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共建及高等教育重点学科共建等;投入5亿元,用于高中标准化建设。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安排1.6亿元,用于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和灵活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投入8.1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1.5亿元,用于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安排2.8亿元,用于80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城乡低保救助、孤老残障优抚对象供养等。
健全城乡统筹机制建设。做大市区两级棚户区改造基金规模,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步伐;建立生态补偿奖补机制,对重点水源地、生态湿地和生态公益林所在村按照标准给予奖补;健全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实行普惠制与精准补贴相结合,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提高扶贫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